法律问题
度亘核芯: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全资子公司度亘南通进行周转贷款的转贷行为,需要判断是否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是否完成整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7-1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满足部分银行贷款风险控制要求,存在通过全资子公司度亘南通进行周转贷款情形。相关转贷共3笔,涉及华夏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银行受托支付对象为度亘南通,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度亘南通于同日分别汇回1,000万元、2,000万元和500万元。公司通过转贷取得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补充运营资金等营运资金周转用途,未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转贷事项的银行贷款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发行人均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相关银行出具情况说明确认未发生逾期还款或欠息等违约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