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度亘核芯:发行人子公司已注销分公司报告期内曾因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受到税务行政处罚,需要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7-1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于2023年11月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发行人子公司度亘南通的分公司度亘光电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已于2023年11月注销)因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被罚款250元,罚款已于2023年12月缴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相关行为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文件披露该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