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季丰电子:发行人历史上曾设置虚拟股并进行规范清理。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其他中国法合规事项 · 2026-08-0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公司成立初期业务发展较慢、经营规模较小、员工流动性较高,为吸引核心人才、激励员工积极性及引进外部合作方,创始人郑朝晖将其实际持有的季丰有限股权对应经济权益作为虚拟股向参与方让渡。虚拟股参与方支付对价认购,仅享有利润分红及转让收益权,不享有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虚拟股权益独立于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其他中国法合规事项 · 2026-08-01 · 已问询
公司成立初期业务发展较慢、经营规模较小、员工流动性较高,为吸引核心人才、激励员工积极性及引进外部合作方,创始人郑朝晖将其实际持有的季丰有限股权对应经济权益作为虚拟股向参与方让渡。虚拟股参与方支付对价认购,仅享有利润分红及转让收益权,不享有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虚拟股权益独立于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