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季丰电子: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8-0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较分散,第一大股东郑朝晖直接持股15.9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郑朝晖为创始人并任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股并作为季铭源、江山季兴、上海季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部分表决权;郑琦君系郑朝晖之妹并直接持股5.94%。郑朝晖、郑琦君、陈洋森、李定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确认自2022年12月起至公司首发上市后36个月采取一致行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以郑朝晖意见为准。郑朝晖、郑琦君合计控制公司36.38%表决权,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