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初源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存在通过子公司进行转贷融资的内部控制不规范及合规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公司存在通过子公司进行转贷融资的情形。相关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涟源支行,受托支付金额分别为20,000.00万元、9,000.00万元、10,000.00万元,转贷金额分别为19,000.00万元、8,600.00万元、10,000.00万元,协助转贷单位为湖南鸿智膜、东莞鸿瑞。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转贷融资所取得资金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且均已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不存在逾期还款,未损害银行及其他人的利益,未曾与银行发生纠纷,未造成公司资金被占用或利益输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