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久易股份:发行人与日本组合化学会社存在砜吡草唑中间体相关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且一审判决发行人及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60万元,双方已上诉。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6-08-2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4年6月21日,组合化学会社以久易股份砜吡草唑项目环评送审稿标注使用被诉侵权中间体,以及子公司久凯农化向客户提供的砜吡草唑样品中检测到被诉侵权产品为由,向合肥中院起诉,主张久易股份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以上述中间体制造的砜吡草唑产品,侵犯其ZL201210121587.2号发明专利,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500万元等。2026年1月27日,合肥中院一审判决久易股份、久凯农化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60万元;判决书认定侵权行为期间为2023年12月14日送审版环评报告公示后至2024年9月5日工艺变动前。目前诉讼双方均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