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通力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及TCL控股与员工持股平台一致行动安排的稳定性。
深交所IPO · 主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8-29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2019年3月31日前,通力有限系TCL科技控制的下属公司,因TCL科技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通力有限无实际控制人;2019年3月31日,TCL科技将包括通力有限等智能终端业务出售给TCL控股并完成交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东生。截至申报稿签署日,李东生通过控制TCL控股控制发行人61.00%股份表决权,并通过TCL控股与瑞广嘉、通瑞慧达、通瑞智达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间接控制16.46%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77.46%股份表决权。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提案权、表决权保持一致,乙方原则上按甲方意见行使权利,协议自动延续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