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高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通过个人账户收付款项及第三方回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9-0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拆借公司资金的情形,已于2023年10月25日全部归还;公司售后维保业务部分客户曾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向售后人员转账付款,2023年、2024年通过业务人员收取货款金额分别为3.55万元、0.43万元;公司曾存在财务人员经审批提取现金备用金后将部分现金备用金存入个人账户用于员工报销的情况;报告期内存在南京金龙代武汉忆瑞付款771.00万元、无锡迈鑫代无锡鑫盛付款38.46万元、深圳开沃代南京开沃付款111.10万元、江苏常锻代江苏金沃付款22.80万元等第三方回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