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岩科技:发行人及其股东历史融资文件中曾存在保护性条款、优先性权利及回购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该等安排是否已按发行上市监管要求清理,以及是否存在恢复条款影响发行人控制权、持续经营或投资者权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0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申报前,A轮、B轮、C轮及D轮融资交易文件曾约定业绩补偿、估值调整、股权回购、优先出售权、优先认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领售权、董事提名权、特别表决权、信息权和检查权等投资人保护性条款和优先性权利。2026年5月26日相关方签署终止协议,约定涉及公司作为义务方的特殊权利条款自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被受理之日起终止、视为自始无效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恢复条款;涉及实际控制人吴文龙作为义务方的特殊权利条款自IPO申请被受理之日起终止,但在主动撤回、保荐撤回、申请被退回/撤销/不予批准或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未发行上市等情形下自动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