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岩科技: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需关注激励对象、决策程序、锁定和退出回购安排是否合法,是否影响发行人利益或控制权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0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智岩跳跃、智岩创享、智岩共创、智岩飞跃4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9.08%、1.22%、1.22%、0.80%股份。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激励的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骨干及其他业绩突出的员工,持份依据职务、入职年限、工作贡献等因素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约定锁定期、锁定期内不得处置合伙份额或公司股权/股份,以及离职后的恶意退出、善意退出、回购或转让处理规则。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