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成立航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历史上曾签署含投资人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协议,需判断是否存在应清理未清理的对赌或特殊权利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0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2022年4月与当时享有特殊权利的17名投资人股东签署《股东特殊权利之终止协议》,约定上市承诺、股权回购、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共同待遇、最优惠待遇、特殊知情权、优先清算权、保护性条款等对赌及特殊权利自始无效、永久且不可撤销终止,不存在恢复条款或替代性利益安排。2026年5月,相关投资人股东签署《特殊股东权利之终止协议》及若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投资人未与发行人签署发行人作为回购义务人的协议,发行人不存在向投资人承担赔偿、补偿、违约等义务;投资人特殊股东权利自上市申请受理日前一日或适用监管要求确定的更早日期自动终止,部分安排在发行人未成功上市时才恢复。发行人同时披露,协议签署后投资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特殊股东权利的未决事项、争议或潜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