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尼索科:国中投资(西安)入股时与尼索科有限及相关股东签署包含股份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购买权、董事推荐权等特殊股东权利及对赌条款的协议,并在申报前解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8-3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国中投资(西安)于2022年1月通过增资成为公司股东,并与尼索科有限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股份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购买权、1名董事推荐、倪泉股权转让和质押限制、股东知情权等特殊权利,其中尼索科有限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若公司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合格上市等约定情形,尼索科有限将承担股份回购义务。2025年1月6日,各方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不可撤销地解除相关股份回购权条款及清算财产分配等约定,并确认相关约定自始无效;该补充协议于2025年5月15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