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超聚变:发行人申报前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持股平台形式、激励对象、离职份额处理、股份锁定及对控制权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以资产管理计划形式实施,即员工出资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成立中信证券资管超聚变2025员工持股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并委托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超聚变员工持股资管计划持有公司7,026.2214万股,持股比例为7.9814%;合计3,479人通过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享有公司权益,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共12人,间接持股比例合计0.2615%。超聚变员工持股资管计划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并将于上市后实施的股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