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超聚变:发行人与豫信电科集团、中国移动集团等关联方存在采购、租赁、资金拆借及资产交易等关联交易,同时豫信信产服务器业务与发行人存在一定重叠,需要审查关联交易程序、公允性、同业竞争影响及资金占用担保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豫信电科集团关联采购主要系向其下属河南豫信精密采购外协加工服务,采购价格与其他外协厂商相比总体不存在显著差异;向中国移动集团关联采购主要系购买云服务。公司作为承租方存在向豫信电科集团和中国移动集团租赁房屋建筑物等经营办公场所的情况,租金价格参考同地域市场价格确定。2022年超聚变以委托贷款方式向超聚能借款30亿元,2023年2月超聚能及公司签署协议,超聚能豁免其中22.5亿元,剩余7.5亿元及相关利息由公司偿还,上述借款豁免及资金偿还事项于2023年度内完成。2024年,公司以现金3,400万元自豫信电科取得河南秦尉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报告,并通过产权市场公开挂牌转让。豫信信产存在服务器生产制造和销售业务,与发行人服务器业务存在一定重叠,报告期各期豫信信产营业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约1%至2%,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比例低于1%;河南信产投拟将豫信信产51%股权转让给郑州航空港创投集团有限公司,初始申报时股权转让程序尚在进行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