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傲雷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深圳傲柏、东莞傲雷分别受到海关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深圳傲柏事项:2023年1月14日,都拉塔海关出具乌都关知字〔2023〕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深圳傲柏未申报出口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总价值20,720.88元,决定没收该批未申报出口的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2,072元。东莞傲雷事项:2025年7月15日,南沙海关出具南关缉违字〔2025〕2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东莞傲雷申报出口的一批货物实际未到货,申报价格合计39.7792万元,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导致可能多退税款5.1713万元,处以罚款3.97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