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迈医疗: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可能履行对赌协议及发行人历史回购减资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0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斌和控股股东萍乡博思迈作为义务人,与同创伟业、奥特二十三号、社保长三角基金、珠海安荣、和谐安瑞、融汇弘上、济峰一号、同创锦辉、呈益国创、未来益财、奇点明远、极创金源、腾讯创投、常州济峰、武汉济峰等股东存在股份回购等对赌约定。相关协议约定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知情权、检查权、优先清偿权、反稀释权、股份转让限制、回购权、带领出售权及董事会特别决策权利等特殊股东权利;如公司未能在2028年5月31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担回购义务。相关条款自发行人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自动终止,若上市申请被不予受理、终止审查、未获审核通过或核准、被劝退、主动撤回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上市交易,则自动恢复效力并视为自始有效。报告期内,2025年3月部分股东因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完成合格上市而要求回购,公司以减资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