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特模:发行人已通过常熟英创、常熟斐石实施股权激励,需核查授予、离职回购、服务期、锁定期、上市后行权安排及对控制权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已实施三类股权激励安排:2019年8月刘玉国通过常熟斐石取得558.00万股,2021年6月高永兴、朱淑燕、闵启等8人通过常熟英创取得309.00万股,2022年1月至2026年4月李奎峰、高振宇、何涛等人员通过受让常熟斐石份额取得激励权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和其他员工的股权激励事项安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激励安排约定了服务期届满前主动离职或非正常离职、服务期届满后正常离职的回购规则;常熟英创激励对象服务期为72个月,常熟斐石除陆海青外服务期为48个月,陆海青服务期为自取得激励份额起满48个月或发行人上市日起满12个月孰早。公司认为股权激励有利于稳定核心人员,单个激励对象持股比例较低,不会影响控制权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