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特模:发行人已通过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需关注激励安排、离职回购、锁定期、上市后行权安排及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制定或实施多次股权激励,授予形式包括设立常熟斐石、设立常熟英创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及刘玉国向激励对象转让常熟斐石出资份额等。股权激励方案及员工持股协议、补充协议对服务期届满前主动离职或非正常离职、服务期届满后正常离职的回购价格及回购主体作出安排。常熟英创激励对象服务期为72个月,常熟斐石部分激励对象服务期为48个月,陆海青服务期按取得激励份额满48个月或发行人上市满12个月孰早确定。公司披露不存在其他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和员工的股权激励安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